根据省经信委《关于加强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建设的意见(试
行)》,按照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认定条件,经企业自愿申报、市经
信委推荐、省经信委、发改委、财政厅、商务厅、工商局、质监局共同审核,
全省共认定首批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12家,我公司榜上有名。
申报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的条件和标准如下:规模在省内同行业中
位居前列,具有较强成长性;拥有自主品牌,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权益归
属情况明确;主导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及以上,企业建有省级以上企业
技术中心或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、工程(重点)实验室等,近3年内,年开
发新产品5项以上,其中省级以上新产品2项以上,申请专利3项以上,其中发
明专利1项以上;获得过3项以上省级科技进步奖或1项国家级科技进步奖,主
持或参与制定的行业标准、国家标准不低于3项;企业为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
业、省质量奖企业,拥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(省著名)商标;企业
已通过ISO9001、ISO14001、GB/T28001三标一体认证,并推行卓越绩效
管理、六西格玛管理、全面质量管理、QC小组等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等
条件。 |